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启动 最高每学年6000
日前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启动。凡准备申请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和今年被录取的新生需要先登录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syd.hee.cn)进行注册。此外,申请学生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后还要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最高限额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据介绍,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实行按年申请,按年发放。为保证贷款专款专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县级联社直接划入学生就读高校指定账户。 根据规定,申请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大学生享受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的优惠政策。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在就读期间由财政继续贴息。 考上民办大学也可申请贷款 根据助学贷款政策,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河北籍学生,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谓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学生家庭全部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下列特征之一:是农村特困户或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其他贫困家庭。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所在城市街道(农村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及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励志奖学金的证明;就读高校出具的学费、住宿费证明及开户行账户名称及账号。 |
关键词:助学贷款,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