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查处三起“村主任大案” 值得反思
昨日(20日)从保定警方获悉,该市相继查处了三起“村主任大案”。这三起“村主任大案”分别是:刘会民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于建杰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李杰涉嫌敲诈勒索案。 犯罪嫌疑人刘会民自2001年担任曲阳县七里庄村主任、书记,先后将刘志强等人笼络到其身边,逐渐形成了等级分明、成员固定、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犯罪组织对妨碍其利益的村民肆意殴打、拘禁,毁坏村民田地、财物;在企业工程建设期间,以组织村民闹事、阻挠施工、挖沟断路等暴力威胁手段,强行在企业入股退股、承揽企业建设工程、敲诈企业钱财;公然对抗公务执法;刘会民还通过设置阻力,影响工程施工,迫使开发商向其行贿,并将国家土地补偿款据为己有。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该犯罪组织非法敛财达7000余万元。现已查明刘会民等人涉及刑事案件32起、违法案件20起。近日,保定市中级法院将对刘会民、刘志强等20名犯罪嫌疑人做出判决。 犯罪嫌疑人于建杰抓获前,系保定市西五里铺村主任。2005年6月24日因故意伤害罪,被省高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07年1月18日保外就医。于建杰先后纠集多人,扬言“三年之内要与保定市公安局并驾齐驱,五年之后达到黑社会万岁”。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该犯罪组织非法敛财3000余万元。现已查明该组织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七项罪名,涉及刑事案件24起、违法案件4起。目前,已抓获于建杰等15名犯罪嫌疑人,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 李杰抓获前系保定市新市区沈庄村主任,1991年起先后因犯盗窃罪、窝藏罪、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四次判处有期徒刑,2011年4月刑满释放。在2007年底至2008年初,其多次找到保定市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以干扰该公司开发的某居民小区工程开工相威胁,敲诈勒索该房地产公司现金300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杰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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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村主任大案,涉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