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幼儿园老板猥亵奸淫12名幼女 一审领刑20年
据《新京报》报道,河北廊坊某私人幼儿园老板杨成杰,对园内12名幼女实施猥亵、奸淫,于去年被警方控制。后经调查,该园无证非法经营,且杨成杰有重婚行为,近日法院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杨有期徒刑20年。 据廊坊市安次区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5月至2012年7月,1950年出生的杨成杰在经营幼儿园期间,对多名幼儿猥亵、奸淫。起诉书显示,检方共计指控杨成杰12起猥亵和奸淫事实。其中多数发生在2011年之后直至案发。指控中,有的是杨成杰单独对多名孩子奸淫,有的是趁看护孩子午休之际,猥亵扣摸孩子敏感部位,有的儿童曾多次受侵害。 其间,杨成杰和“妻子”段丽芹还被指控犯有非法经营罪、重婚罪;据廊坊市安次区检察机关指控,段丽芹、杨成杰在未办理《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幼儿园,非法经营数额为95万余元。1968年出生的段丽芹,明知杨成杰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并生有一女。 检方针对杨成杰12起猥亵、强奸案举证质证,其中多次强奸、猥亵幼女5名,猥亵幼女7名。 12起指控中,有四次都是在“妻子”段丽芹在场情况下发生,另外还有三次段丽芹都在一旁帮忙照相,杨成杰被控特意扒开孩子的腿让段丽芹拍照。 据一名受害儿童的委托代理人李恩泽介绍,由于段丽芹每次都是用手机拍摄,而其被控制时已经更换了手机,而这些照片事先并没有保存。 法庭上,被告人杨成杰和段丽芹同样也都没有解释为何会在侵害孩子时拍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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