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律师质疑税务概念 消费时缴税算不算纳税人
消费者是否都是纳税人 实际上,在向税务总局申请“信息公开”的背后,韩甫政迫切想要表达的是:在他的概念里,“人人都是纳税人”是一误导概念,即虽然我们在购物、吃饭、旅游等消费过程中缴纳了一层层的税,但却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纳税人”,因此也就不能享受“纳税人”的权利。 关于纳税人的说法,网络上有两个视频短片,一个是《人人都是纳税人》,一个是《人人都不是纳税人》,前者是北京某公司制作的宣传片,后者是韩甫政制作的。前者要表达的意思是:只要我们生活着或者消费着,就需要缴各种税,因此“消费者=纳税人”,在中国“人人都是纳税人”;后者则是告诉大家:别以为我们消费了,交了各种的消费税、营业税、增值税,我们就是纳税人,实际上大错特错,在中国各个税法的规定中,“纳税人”指的是商品的生产者、提供者,而不是消费者。 韩甫政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第一条就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可见,为自己的消费行为交税的公民个人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纳税人”。营业税、增值税同样如此,比如公民使用手机通话、外出旅游、就餐都有营业税,但是却不是相关税法中规定的“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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