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设立农村教师津贴 合理核定各学校编制
记者从石家庄市教育局获悉,该市日前出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县级财政要在绩效工资总量外单独设立农村教师津贴,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由县、区研究确定)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倾斜政策,保证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工资待遇高于当地城镇教师。 意见指出,要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合理核定各学校编制。对“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寄宿制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村小学及教学点等实施特殊师资配备政策,按政策要求核定人员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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