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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罚单 冷酷到底?

http://www.hebei.com.cn 2013-10-10 08:0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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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台风“菲特”来袭,为了避开低洼地带,温州不少市民把车从车库移到人行道,结果被贴罚单。执法部门在台风来临时仍不忘贴罚单,让不少车主无奈,“保险公司都提醒‘车辆停放高处’,台风天的违停罚单难道就不能免吗?”执法部门给出的答复令人失望:不会因为台风而暂停处罚。

  从新闻中我们也都看到,上海市2米多高的公交车都被淹得只剩下车顶,变成了“潜艇”。可想而知,这些地下车库里的汽车如果不挪到地面上,将会遭到什么样的危险。市民为防车被淹,把爱车违章停到人行道上,这可以理解为一种主动防灾的举措。但这种符合常理的事,却还没有法律条文支撑,执法者严格执法,在理上也完全不理亏。

  自然灾害面前,公众认为法律应该变通,而执法者仍固守老规矩,难免让站在公众立场的媒体感到不快。因此,各家媒体对此事的评论可以说是一边倒地为公众说话,他们普遍认为执法者此时大可效仿北京等地当年在暴雨过后的变通手段,对于这些停在人行道上的车辆免于处罚。

  10月9日《京华时报》用“趁火打劫”来形容台风天贴罚单的行为,特殊时刻与平常时期“一视同仁”,看似要显示法的公正,却有悖于法治理念与法治精神,变成一种趁火打劫式的法治方式。该评论还进一步指出,这样的执法思路很危险,因为它直接带给百姓的一个心理暗影是,执法部门以罚谋利,没有与百姓站在一起,没有为百姓排忧解难,没有与百姓共患难。这样的部门,是很难获得百姓的信任与信赖的。

  同日《华西都市报》对此事的评论更为尖锐,台风天照开罚单也是一种“次生灾害”,作者指出交通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维护公众的利益。因此,交通执法的首要原则,就是要以人为本,这也是最基本的执法伦理。在台风肆虐的自然灾害面前,行政执法部门仍然不忘给违章车辆贴罚单,置车主的利益于不顾,明显摒弃了以人为本的执法原则,不啻为另一种“次生灾害”。

  在这一问题上,无论是《京华时报》的“趁火打劫论”,还是《华西都市报》的“次生灾害论”都显得锋芒毕露。相比来说,《中国青年报》的《台风“罚单”暴露公共政策短板》则从道理上更加理性平和。该文写到,在相关涉及公众紧急避险权的政策执行上,缺乏一个统一性的国家标准或规范。也就是说,在台风过境的紧急情况之下,各地人性化执行“免罚”也行,坚决执行法律法规似乎也说得通。结果却是,各地面临类似突发性灾害天气时,对违法车辆处理“各吹各的调”。

  在严格执法贴条是惯例的大环境下,个别地方“以人为本”不贴条就显得另类,需要执行者背负一定的违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媒体如何呼吁要以人为本,但执法者的逻辑仍是“严格执法”,两种行为逻辑方向不同,要从中调节,看来并非一时一地能够解决。

  媒体的声音听完,再听听有关部门的声音,温州鹿城区城管与执法局副局长叶建文称,每次台风过境,停在人行道上的车辆往往比停在地下车库内的受损更严重;除了造成个人损失,停放在人行道上的车辆还会给执法部门抢险工作造成诸多不便。叶建文建议,车主应把车停放在空旷的广场等开阔处,避免把车停在人行道上、树下等危险地带。且不说把车停在地下和人行道上哪个地方才安全,就是这个影响抢险工作这一点,在一定程度上就挺有说服力。

  对此,《郑州晚报》发表的《“台风罚单”折射粗暴的公共管理》一文,虽然整体上还是批评,但也指出温州执法部门的答复也并非全无道理,当大批车辆为躲避“淹亡”而不得不涌向路面,塞满人行道应急道路等路面时,很可能对地面交通特别是抢险救灾造成隐患,其潜在后果不堪设想。从这方面看,越是危机时刻,也确实越有严管的必要。《扬子晚报》发表的《温州“台风罚单”太过呆板》一文也看出,违规停车是有可能影响正常的抢险救灾。但该文认为,温州“台风罚单”的这一尴尬隐喻另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即各地政府对危机现象越来越重视,但在制定应急方案时,往往偏重于突出考虑发挥公共部门的职能作用,对于怎样充分利用条件,创造环境,方便公众自救却考虑不细不全,群众危机自救的政策空间略显呆板。《扬子晚报》避开了“罚款为牟利”这个有争议的有罪推定,直接从有关部门的解释出发,认为这种罚单如果是合理的,但也存在只重视政府救援方便,忽视公众自救的疏漏。

  一方面是公众对个人财产的关注,对人性执法的期待,另一方面却是有关部门在灾害面前的固执,这种矛盾其实正是因为应对突发事件法规的不健全。对此,《深圳商报》发表的《台风中的罚单少了一抹人本底色》一文,花费较大篇幅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一方面,要像保险公司那样,将这种要求以提示的形式,向公众进行发布,并将乱停的风险告之,方可获得更大层面的理解与支撑;另一方面,要提供可供车辆停放的平台,使“开阔处停放”有满足的渠道。该评论还建议,一边要加大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将违停的车辆引导到公共广场等地方;一边要加强资源的布局,把机关、社区、学校、工厂等资源全面利用起来;同时还要发动社区、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力量,共同开展动员和宣传,必要时还应设立义务引导员等。

  看来,应对自然灾害,尽管我们有着汶川地震灾害中的成功经验,但在具体的细节问题上,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个过程伴随着媒体信息的公开透明,也伴随着公众权利意识的觉醒,更加需要执法部门坚持与公众沟通。如此,才能逐渐完善我们的各项政策法规,让我们的救援更有效率,让公众的权益得到更加完善的保障。(周潜之)漫画/王进城

关键词:台风,罚单,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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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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