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车无编制不准配备 严格按标准审批购置
河北省将所有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全部纳入编制管理,所有单位没有编制一律不予配备,公车使用年限不足8年或行驶里程不超过50万公里不能更新。这是近日出台的河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以及越野车配备管理办法规定的。 按规定,河北将强化对车辆购置配备的管理,实行编制控制,没有公务用车编制的一律不予配备。同时实行标准控制,严格按公务用车标准审批购置。 河北还规定,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达不到8年或行驶里程不超过50万公里的,一律不能更新。对于已经没有空余编制的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不准编制购车预算,从源头上控制新车购置。对于超编制超标准购车,河北将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免职。 为进一步规范省直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河北省财政厅还推行了小汽车“四联单”、“户口本”等审批管理办法,建立了“一车一档一卷”管理制度。而新开发的“公务用车编制与车辆信息软件”,则实现了对省直公务用车编制与实有车辆的动态监管,大大提高了公务用车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据了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级干部共清理封存了14辆越野车,全省共清理违规车辆10299辆。(记者李昱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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