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降低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减轻企业负担
日前,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为减轻企业负担,我省降低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涉及降低3部门19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降低后,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各地各有关部门将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公布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各级纠风办、物价、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通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照规定降低收费标准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据悉,该文件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和《河北省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为民服务提质提效专项行动方案》。 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 设区市由每平方米2000元降为每平方米1800元,县级由每平方米1500元降为每平方米1300元。 二、部分计量检定收费 游标卡尺(0~1000)mm由75元降为70元,(0~2000)mm,由100元降为90元;外径千分尺(700~1000)mm由100元降为90元;金属线纹尺由200元降为180元;标准平面平晶由200元降为180元;单啮仪由400元降为360元;标准体温计(35~42)℃,由70元降为65元;数字式温度计0.1级以上,由140元降为130元;0.1级以下由100元降为90元;精密血压表0.25级由150元降为120元;出租车计价器检定装置由850元降为800元;电子平台秤>(1~5)t由400元降为360元;电子配料秤100kg以上由500元降为460元;定量包装秤≤50kg由500元降为450元,>50kg由400元降为350元;散粮电子定量称≤10t由1400元降为1300元,>10t由2100元降为2000元;直流数字电流、电压表0.001级~0.002级由500元降为450元,0.005级以下由400元降为360元;程控用户交换机及多路电话计时计费系统400门以上由3500元降为3000元。 三、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记者 宗苗淼) |
关键词:事业性,收费,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