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河北频道>>全景河北>>时政要闻

石家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将公开 包括三公经费等

http://www.hebei.com.cn 2013-10-16 12:04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强推进行政审批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等九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除少数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的部门外,市级部门要在2014年全面公开“三公”经费总额和分项数额。

  通知指出,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推进“三公”经费公开,除少数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的部门外,市级部门要在2014年全面公开“三公”经费总额和分项数额,公开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公务接待等有关情况,并做好“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同时,要求2015年之前各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行政审批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等。

  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按要求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外来务工人员纳入我市住房保障范围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保健食品等公众尤其关注的问题,公开重点治理整顿信息等。建立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进地表水水质自动检测数据信息公开,加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等信息公开力度;指导全市环保部门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加强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信息公开;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的信息公开力度等。

  安全生产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2014年负责事故调查的各级政府要分级实现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

  此外,《通知》还就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征地拆迁信息公开、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提出具体要求。

关键词:石家庄,政府信息,公开,三公”经费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燕赵都市网
责任编辑:李雪曼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