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个税热点问题释疑 取暖补贴超标准要缴个税
采暖季马上就要到来,一些企业会给职工发放取暖补贴。昨日(10月22日),石家庄市地税稽查局人士提醒,企业的取暖补贴超过标准,要分摊到取暖期所属月份计征个人所得税。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企业扣缴个税过程中存在的其他几个误区。 取暖补贴超3500元须缴个税 据石家庄市地税稽查局人士介绍,采暖季马上就要到来,在检查中他们发现,很多企业对取暖补贴缴个税问题并不了解。 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暖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精神(冀地税函〔2008〕236号):当地政府对企业的取暖补贴发放标准有具体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没有具体标准的可参照当地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取暖补贴标准执行,但企业职工取得取暖补贴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3500元,在标准内据实扣除。企业职工取得的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或超过3500元最高限额的取暖补贴,分摊到取暖期所属月份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取暖补贴仍然实行“暗补”的企业或企业职工不需要负担取暖费的,企业职工取得的取暖补贴收入应在发放月并入其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单位组织旅游应征个税 除了取暖补贴的问题,石家庄市地税稽查局还提到其他个税扣缴的几个误区,提醒企业和个人注意。 如正常工资薪金以外的奖励补贴、向个人发放交通、通信补贴;为职工发放实物、有价证券;企业为员工支付年金;企业内部集资支付集资利息;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等,都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缴纳个税。 以组织本单位职工免费旅游为例,其实质上也是为个人支付的一种福利或奖励,属于个人所得,根据财税〔2004〕11号文件规定,所发生费用应计入员工个人所得,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文/记者霍英会 通讯员章超英 冯曙彦 相关新闻 石家庄个税税收增3亿元 今年是我省个人所得税宣传月活动的第16年。随着个人所得税征管逐渐加强,以及地税部门的宣传重视,个税调节收入分配力度不断加大,收入持续大幅增加。截至2013年9月,全市共完成个人所得税收入23.53亿元,占税收收入总额的12.04%,同比增收3.31亿元,增长16.35%,增收贡献为19.93%。(记者霍英会 通讯员王静 张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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