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退票费不再四舍五入 分三档7.5角以上按1元
今后旅客退火车票的退票费将不再四舍五入,而是将分三档计算,其中7.5角以上将按1元收取。 根据铁路总公司官网发布的《关于车票改签、退票有关事项的通知》,9月1日起铁路部门开始执行新的退票费规定,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计,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计,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 上述计算的尾数以5角为单位,尾数小于2.5角的舍去、2.5角以上且小于7.5角的计为5角、7.5角以上的进为1元。 此前,火车票退票按车票面额的5%计收,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计算,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 铁路总公司通知规定,旅客要求退票时,应当在票面指定的开车时间前到车站办理,退还全部票价,核收退票费。 特殊情况经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站长同意的,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团体旅客不应晚于开车前48小时办理。 旅客开始旅行后不能退票,但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核收退票费。(记者何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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