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领廉洁年金 老百姓领什么?
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首次向社会公开了其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总报告全文,勾勒出一幅详尽的改革“路线图”。报告建议,建立廉洁年金制度,公职人员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的,退休后方可领取。(10月27日《楚天金报》) 虽说“383”方案建议,公职人员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退休后方可领取。但是只要不是公职人员因为贪腐东窗事发,谁又能说哪个公职人员没有廉洁奉公,发生了重大错误呢?从理论上讲,给廉洁奉公的公职人员发放廉洁年金,有利于平抑他们在任期间的贪腐冲动。但是,公职人员清正廉洁是起码的职业底线,他们有什么权利在正常的薪酬之外再获取廉洁年金?这不是权力自肥吗?公职人员用高薪高福利再加廉洁年金养起来,其他行业会服气吗?公职人员到底是人民的公仆,还是人民币的公仆? 顺着这样的逻辑说下去,那是否意味着凡是完成了本职工作都会得到额外奖励?你给退休公职人员发放廉洁年金,我为何不能巧立名目,想出更离谱的发钱主意呢?如果真是这样,势必会造成奖励项目泛滥,纳税人的钱变成公职人员的“合法”小金库。在我看来,公职人员廉洁年金制度,实质是在变相提高公职人员工资福利,制造官本位腐败。 何况,廉洁年金只对君子管用,对小人来说,多少钱也满足不了贪欲。给公职人员发放廉洁年金就能让他们良心发现,放弃贪念吗?如果贪腐公职人员未被查处,他们退休之时安享一笔廉洁年金,岂不是对廉洁年金激励制度的讽刺? 当然,对公职人员而言,给他们多发钱自然是求之不得的事,只是不好意思说出来而已。如今有人提出方案,有关部门顺水推舟给公职人员增加创收并不困难。再说,给公职人员多发钱,不同于给水电气定价,需要召开听证会,如果人大监督缺位的话,公职人员什么时候想奖励自己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问题是,公职人员有权给自己多发钱,谁来关照其他行业利益关切呢?其他行业不说工资之外额外获得廉洁年金,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当下,能保住工作岗位都殊为不易。事实上,在房价高企,教育、医疗费居高不下,水电气“涨”声一片的语境下,真正感觉收入不够用,最有切实体会的应是普通民众特别是低收入民众,而不是公职人员。 再说,公职人员工资很低吗?如果说公职人员工资低,为何每年那么人(包括高薪白领)削尖脑袋考公务员?为何公务员让自己的子女到机关事业单位去拔“萝卜”?为何母亲要求女儿非公务员不嫁?且不说“三公”消费广为舆论所诟病,公职人员特别是公务员完备的福利系统与稳定的工作环境与升职空间就足以让人羡慕嫉妒恨。在经济发达地区尤其如此。还有报道说,公务员交通违章可以协调免除扣分,公务员福利分房正在卷土重来。以公务员为代表的公职人员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都有福利保障,相关部门还建议给他们一笔丰厚的廉洁年金,让普通民众情何以堪? 分配公平是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问题。十八大报告提出“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虽然社会分工千差万别,贫富悬殊不太可能根本消失。但是,公共政策应该引导社会公平,避免收入分配差距扩大。 如果“383”改革方案建议政府增加民众福利,哪怕给基层低薪公职人员加薪,都无可厚非,但是“383”改革方案建议给公职人员发放廉洁年金激励他们廉洁奉公,那是开错了药方,违背了社会公平。给公职人员发放廉洁年金虽是建议,但是作为国家智库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具有相当大的话语权,他们的建议远远大于草根建议的影响力,不能不令人警惕。制定公共政策如何引导社会公平,实在是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 |
关键词:公务员,廉洁年金,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