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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六项举措出台

http://www.hebei.com.cn 2013-11-05 16:00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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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主要排放一氧化碳、颗粒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质,是造成和加剧雾霾天气的主要“元凶”。如何管控和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我市将通过淘汰“黄标车”、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等六大举措,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守护蓝天白云。

  目前,我市新车上牌每天以几百辆的速度增加,机动车保有量呈现出“井喷式”增长趋势。汽车作为代步工具在为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对空气环境质量构成威胁。鉴于此,我市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机动车尾气治理举措。

  对“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辆(简称“黄标车”)进行交通限行管理。从今年9月1日起早7时至晚22时, “黄标车”不得在城市中心城区朝阳大街(含)以北,古宏大街(含)以南,西坝岗路、西苑路(含)以东,建国路、胜利中路(含)以西的范围内行驶。到2014年,主城区及县城建成区内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同时,进一步加快“黄标车”淘汰进程,对财政供养单位、从事营运和公共服务的“黄标车”进行强制淘汰。加紧制定出台财政补贴政策,鼓励私人“黄标车”提前淘汰。到2015年,全市将淘汰“黄标车” 4万辆;到2017年, “黄标车”全部淘汰。此外,我市还将通过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并出台财政补贴政策,鼓励出租车实施油改气,增加清洁能源机动车辆;按照全省进度规定,及时升级至国IV标准和国V标准,要求加油站不得销售和供应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环境容量,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采取鼓励绿色出行、限号限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不予办理营运车辆定期审验合格手续,不允许上路行驶,对符合强制报废规定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关键词:机动车,张家口,尾气排放,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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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张家口日报
责任编辑:张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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