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运行平稳 一般纳税人税负一增七减
我省“营改增”试点工作自8月1日上线以来,总体运行平稳。省国税局表示,3个征期的数据显示,试点行业一般纳税人税收负担与营业税税负相比,呈“一增七减”状态,即交通运输业整体税负有所上升,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及广播影视服务整体税负呈下降态势。但总体来看,全省各月税负呈逐月下降趋势,特别是部分现代服务业下降趋势明显。 省国税局“营改增”办公室相关人士介绍,截至10月底,全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60070户,应税服务增值税应纳税额累计92080.68万元。试点纳税人与营业税相比整体减少税收49773.21万元,因“营改增”原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加抵扣(即减收)累计63278.16万元,全省国地税合计减收113051.37万元。在60070户纳税人中,一般纳税人7166户,占11.93%;小规模纳税人52904户,占88.07%。从分行业情况看,交通运输业纳税人约占三分之一,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约占三分之二。同时,“营改增”政策还调动了人们创业的积极性,3个月来,全省新增试点纳税人15950户,其中,8648户为新办纳税人,特别是10月份,新增试点纳税人达3037户。 数据分析显示,全省交通运输业8、9、10三个月整体税负分别为4.39%、3.89%和3.90%,近3个月平均税负为3.99%,较营业税3%的税负有所上升,但总体呈下降趋势。而部分现代服务业8、9、10月整体税负分别为4.28%、2.42%和3.67%,近3个月平均税负为3.33%,较营业税5%的税负有所下降。 尽管“营改增”初期交通运输业整体税负有所增加,但许多纳税人还是加大了固定资产投入,为后期发展蓄势。刚刚添置了两台载货车的石家庄市高新区运输户张三立表示,“营改增”后,不但新购车辆可以作为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而且其他许多费用也可以直接抵扣了,这样运营成本会明显降低,效益会增加。(通讯员晋春林 记者马建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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