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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问答

来源: 秦皇岛日报 作者: 2014-06-25 10: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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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我市从2014年5月30日起,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一、本次省人大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次省人大常委会新通过的《条例》修订内容涉及“单独两孩”政策: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户籍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夫妻,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含收养),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

  二、单独两孩政策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单独两孩政策的适用范围和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户籍或者一方户籍在本省;

  2.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是指夫妻只生育(含收养)一个子女或生育(含收养)过一个以上子女但现只存活一个子女。

  3.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依法收养的独生子女视为独生子女(依法收养以县级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登记证》或收养协议、收养公证为依据,对1992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前形成收养事实的以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证明为依据);非法生育或收养的独生子女,依法征费并已发给《河北省政策外生育结论证》的,也视为独生子女。

  三、单独两孩如何按照户籍进行再生育审批?

  户籍不在同一省(区、市)的单独夫妇可在已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一方户籍地申请再生育;户籍同在我省的单独夫妇,按《河北省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执行。即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业户口的,双方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对申请人的婚育情况审查、公示后,由女方所在单位报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审批;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的,由男方所在村委会报男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审批。

  四、办理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需要提供哪些基本材料?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籍登记卡、结婚证;

  2.已生育(包括收养)子女户籍登记卡;

  3.第一个子女生育证件或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第一个子女是违反政策生育的,应提交《河北省政策外生育结论证》);

  4.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独生子女证明,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五、办理再生育证明的程序有哪些?最多需要多久能办下来?

  1.本人申请。符合单独两孩政策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持上述申请材料,填写《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向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2.单位核实。双方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应对申请人的婚育状况、申请理由进行认真审核,在单位(村、居委会)政务公开栏公示10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经确认无异议的,由公示单位在《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内签署意见,并按《河北省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报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

  3.乡级审核。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特殊情况审核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批。

  4.审查批准。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审查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对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向乡级计划生育机构下达审核批复意见并签发生育证。对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将审查意见填入《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随其他审批材料一并报送市人口计生部门审批。市人口计生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特殊情况审批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六、政策衔接期间,奖励优惠政策如何执行?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之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申请并经批准再生育时,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已享受的奖励优惠,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多分配一人份福利份额的,原则上不再退还。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又申请并经批准再生育时,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已享受的奖励优惠,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多分配一人份福利份额的,应予以退还。

  七、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条件的夫妇,在政策实施前已经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是否属于政策外生育?

  是政策外生育。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出生的子女,均认定为政策内生育。

  八、如何理解依法收养子女?

  依法收养以县级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登记证》或收养协议、收养公证为依据,对1992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前形成收养事实的以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证明为依据。

  九、单独再婚家庭生育政策这次是否涉及?

  不涉及。我省关于再婚家庭生育政策继续按照《条例》规定执行: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的,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十、对政策外生育的夫妇,如何征收社会抚养费?

  是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夫妻双方分别按不低于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是民营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劳动者的,分别按不低于本人上年度纯收入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是城镇无业居民的,分别按不低于本市、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是农村居民的,分别按不低于本乡、民族乡、镇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按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征收金额各加百分之百征收;生育第四个以上子女的,征收金额以此递进累加。

  十一、符合再生育政策生育的夫妇,但未办《生育证》,征收社会抚养费怎么掌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未办理《生育证》而生育的,分别按五百元的金额征收。

  十二、办证难的问题如何解决的?

  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下放审批层级,改进工作作风,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了简化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最大限度地解决群众办证难的问题。

  十三、第一胎生育双胞胎甚至多胞胎的,适用这次政策吗?

  不适用。

  十四、对于作假者如何监督?举报电话是多少?

  对于单独两孩再生育申请作假者,省卫生计生委制定的工作程序中,对拟批准再生育的单独家庭,在单位、村(居)委会公示10天,群众可拨打12356计生热线电话进行举报。

  十五、单独两孩政策惠及我市多少家庭?

  我市单独一孩家庭为4.64万户,其中非农单独一孩家庭为2.14万户,占单独一孩家庭的46.21%。

  秦皇岛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6月17日

关键词:单独两孩,人口计生委,政策衔接,生育证,审查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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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培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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