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青委员:加快曹妃甸区和渤海新区融资机制创新
着力改善金融生态。加快制定涉及金融生态环境的法律、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有利于企业融资的法律和执法体系、信用体系等外部环境。要建立和扩大政策性引导基金。积极建立各类投资基金,吸引国内外品牌创业投资机构进入曹妃甸区和渤海新区。可以率先建立政策性引导基金,由政府与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以“母基金”的方式运作。 扶植产业投资基金,搭建更广阔的融资平台。要加大权益融资力度。两区可以借鉴渤海产业基金运作模式,积极开展各类功能的产业投资基金试点,聚集国内外优质资本,提升区域直接融资效能,缓解区内中小企业融资瓶颈。要引进和培育风险投资基金。健全风险投融资的组织体系,大力引进和培育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完善投融资基础设施,降低投融资交易成本。 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推动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建设。借鉴滨海新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连高新区等区经验,建立区域社会信用共享机制,推动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机构和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自律、信用评级机构参与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形成企业信用融资促进平台。建立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引入市场化信用保险机制,分散政府担保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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