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3.71亿元帮困难群众过春节
昨日(29日)记者从邢台市有关部门了解到,邢台市财政部门拨付3.71亿元资金,用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要求对困难群众的各类补助资金务必于本月月底前发放至保障对象手中。 其中,为城镇9.7万和农村21.5万低保对象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拨付2.86亿元,对1.6万户特困低保家庭给予照顾。保障标准提高到全市平均每月297元、人均月补差额200元;五保供养补助0.46亿元,补助全市农村五保对象2.2万人、集中供养1.2万人。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为每年2750元和每年1900元;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0.16亿元,补贴困难家庭8312户。本月底前,邢台市财政部门还将再拨付354万元廉租住房补贴,专门用于5061户低收入家庭租住房屋;用于发放医疗救助资金0.11亿元,救助城乡居民2.8万人;拨付孤儿基本生活补助0.12亿元,保障800多名孤儿的基本生活需要。 另外,邢台市财政局提前调度资金,拨付各类人员养老金3.6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3亿元。(记者丁宝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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