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邢台拨付3.71亿资金
日前,邢台市财政部门拨付3.71亿元资金,用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目前,对困难群众的各类补助资金已发放至保障对象手中。 在城乡低保资金方面,拨付2.86亿元,为城镇9.7万和农村21.5万低保对象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1.6万户特困低保家庭给予特别照顾。 在五保供养对象补助方面,拨付资金0.46亿元,补助全市农村五保对象2.2万人、集中供养对象1.2万人。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为每年2750元和每年1900元。 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0.16亿元,补贴困难家庭8312户。市财政部门另外拨付354万元廉租住房补贴,专门用于帮助5061户低收入家庭租住房屋。 发放医疗救助资金0.11亿元,救助城乡居民2.8万人。拨付孤儿基本生活补助0.12亿元,保障800多名孤儿的基本生活需要。 另外,为保障春节期间全市各类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该市财政部门提前调度资金,拨付各类人员养老金3.6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3.3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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