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市民在居住小区植树
昨日(11日),记者从省林业厅了解到,今年我省将完成义务植树1亿株,全年完成造林绿化420万亩。 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参加义务植树是每位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除亲自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外,还鼓励公民通过绿地认领和养护、古树名木保护、门前“三包”等方式来履行义务。 为了提高植树积极性,今年,我省鼓励各地把居住小区、单位庭院、主次街道、休闲绿地、城郊接合部作为义务植树场地,建设宜居城镇。鼓励各地把义务植树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幸福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将村庄街道、公园、四旁绿化和农田林网等规划为义务植树场地。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绿,通过集资、募捐、合资开发、招商引资、拍卖冠名权等多种途径筹措义务植树基地建设资金。 据悉,2012年,全省共有3300万人次参加了义务植树活动,植树1.2亿株;新建义务植树基地648个,面积19.7万亩,全年完成造林444万亩。(记者杨琨) |
关键词:植树,居住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