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消协提示 未保价快件丢失按实际损失赔付
3月12日省消协发布消费提示,未保价快件丢失或受损时,快递公司应按实际损失赔付。 据介绍,“保价”与否不是认定赔偿责任的依据。保价快件丢失、损毁时,按保价金额赔付,同时免除快递服务费;而不保价的快件丢失、损毁,赔偿的依据是民法、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但用户一方对寄递物品的实际价值负有举证责任。“考虑到消费者举证往往有一定难度,建议消费者根据实际情况对贵重物品进行保价。”省消协副秘书长聂云东表示。 2012年5月1日公布的快递行业服务标准和2013年3月1日实行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快递行业应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对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因此,消费者在接收快件,特别是易碎品或外包装有破损的快件时,不管对方有何理由,都要当场检查清点物品,不要盲目先签后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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