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空气污染 河北省住建厅出招治建筑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是造成空气污染的原因之一,为减少施工扬尘,改善生态环境,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意见》指出,建设单位要对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在项目开工前要成立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组成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机构,制定本项目扬尘治理方案,落实施工扬尘具体措施,加强在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检查。施工企业对本单位施工项目扬尘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负总责,负责建立公司级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对本单位施工现场实施定期检查、考核。监理企业要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日常工程监督管理范畴,参与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和督查工作,对不符合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要求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对于不服从管理的要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意见》要求,在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要突出抓好裸露土方覆盖、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等环节管控,着重落实施工各阶段扬尘治理保障措施,做到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施工现场要封闭施工 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在建工程主体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施工现场内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其他区域平整后使用碎石覆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施工现场土方必须进行覆盖,其他裸露的地面必须采取绿化、洒水或其他防扬尘措施。施工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到干燥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大门出入口处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底盘和车轮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洒水措施。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对冲洗设施标准加以明确。施工现场内的土堆、砂石料等应使用密目安全网等材料进行覆盖,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入库入罐存放。砂浆搅拌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使用密目网进行有效围挡。 市政工程设置连续围挡 市政工程城区主要道路两侧、机场、车站、广场的施工现场围挡应连续设置且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他地区不得低于1.8米。施工现场围挡由设置单位进行维护,保持围挡完整、清洁、美化、无破损。围挡应做美化处理,喷涂安全、文明施工标语,禁止张贴、涂写垃圾广告。现场要设置临时或移动式厕所,专人管理,保持清洁卫生。 装修工程严禁凌空抛掷 施工装修阶段,楼层内的建筑垃圾等物料,必须采用相应容器垂直清运或管道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外脚手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禁止拍抖密目网造成扬尘。凡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建筑垃圾等物料、脚手架拆除时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大量扬尘污染的,一经发现一律责令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方可复工。 拆除工程实施封闭拆除 临街主要道路和生活区拆除房屋必须进行2.5米以上封闭围挡;人口密集区及临街一面应当设置密目网,实施封闭拆除。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应准备足够的水源和洒水设施,采取边拆边洒水或喷淋等防尘措施,以抑减扬尘。房屋拆除中的旧料、废砖、渣土、杂物等必须集中堆放,不得在工地围档外堆放。风力达4级及以上时,应停止拆除施工。房屋拆除完工的待建工地应及时移交建设方,暂不移交或暂不建设的空旷场地应设置砖砌围墙,并进行简易绿化,或者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防止风吹产生扬尘。 扬尘治理不到位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为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各设区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组织专项检查或不定期进行暗访、抽查、拍照,对扬尘治理工作组织不得力、消极怠慢、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将在全省予以通报,并抄报当地政府。对于环境脏、乱、差,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不到位、不彻底的建筑施工现场,本省企业的将依法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暂扣,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曝光;外省企业施工的项情节严重的清出河北建筑市场。 |
关键词:空气污染,扬尘,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