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文明办:争做文明市民 创建文明城市
市民朋友们: 省会石家庄是我们生活的家园,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幸福,是大家的共同心愿。多年来,我市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市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经过全市人民努力,2011年我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踏上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新征程。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重要的城市品牌,与每一位市民息息相关。今年,中央文明委将对我市进行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测评结果直接关系到我市能否入选全国文明城市。众人拾柴火焰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每一位市民要用实际行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努力。 广大市民是创建活动的主体,每位市民要自觉按照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标准对标达标,遵守《市民公共文明公约》,突出抓好“三公一建设”,即抓好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关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这几项重点工作。要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不随地吐痰,不说粗话脏话,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和大声喧哗;不损坏公物,不乱扔乱堆,不乱贴乱画,不踩踏草坪;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不翻越护栏,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占道经营;驾车行路按标志标线,各行其道,不乱变更车道,不争道抢行,不乱鸣喇叭,不酒后驾驶,不乱停乱放,形成文明交通风尚。要加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教育和治理,大力倡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纠正诚信缺失、公德失范行为。要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深入推进学雷锋活动,使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要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体市民要监督管理好我们的城市,对不文明现象进行劝阻和制止。您的一个真诚微笑、一句礼貌用语,红绿灯前的一份耐心等待、扶老携幼的一个真情搀扶,都可以为石家庄增光添彩,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分进位! 市民朋友们,文明城市大家创,文明成果大家享。文明城市创建需要您的支持,您的每一次参与,都会带动更多身边人的热情加入;您的每一份付出,都让我们的城市离文明更近一步。让我们一起努力,为实现中国梦,建设幸福石家庄,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省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 |
关键词:文明城市,公开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