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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凶现身案”须尽快公开信息

http://www.hebei.com.cn 2013-01-22 09:28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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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年前,浙江萧山发生一起抢劫命案,陈建阳等人涉案被判死缓。2012年,当地警方在侦查其他案件中怀疑“真凶现身”,认为可能对上述案件的判决有影响。1月19日浙江省高院发布消息称,已于1月4日对此立案复查。

  17年过去了,陈建阳等人从青年到中年,人生境遇彻底改变。当然,他们又算是相对幸运的,毕竟公安机关在发现此案可能存在问题时,浙江高院愿意立案复查,并表示将“有错必纠”,这几个人似乎能看到曙光。

  浙江省高院之所以立案复查,是因为该案证据出现重大疑点,当年的办案和审判过程很可能存在问题。那么,其中的内幕是什么?是什么导致了这些问题的发生?这个影响极大的案子,民众至今一无所知。对此,网民中有一种说法是“公安机关做饭、检察机关端饭,法院吃饭,法院吃什么饭取决于公安机关做什么饭”,所以,公安机关卷宗上记载什么,法院就怎么判,庭审经常流于形式。此案中是否有此问题呢?

  还有网民归结于“刑讯逼供”,这种可能也不能排除,需要彻查。当然,还有可能存在的问题是,法院将《刑事诉讼法》中的“疑罪从无”扭曲为“疑罪从有”“疑罪从轻”“疑罪从挂”。此案中,三人上诉后,法院刀下留人,将死刑改判为死缓,是否有这一因素?

  这些问题的解答,必须有案件的信息公开才行。倘若这真是一个冤案,那么,信息公开就不但能让被冤枉的公民重获自由之身,获得国家道歉和赔偿,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更能让有关方面总结经验教训。后一点尤其重要,因为,虽说《刑事诉讼法》已经进行了二次修改,非法证据排除等规则都已入法,但以往冤案的经验教训不汲取,司法实践中的一些“潜规则”不除,法律条文就只会停留在纸面上。

  “17年前死缓案复查”的信息不仅要公开,而且要及时和全面地公开,如此才能让媒体和舆论监督及时跟进,才能排除此案中可能存在的干扰,推进冤案的顺利纠错。即便复查下来,此案不属于冤案,但信息的透明和公开,也能增加民众对于司法的信心。

 

关键词:真凶现身,抢劫命案,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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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青年报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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