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提醒农民注意:要警惕淘汰种子混入市场
日前,魏县工商局查处了一起销售国家明令停止经营推广的玉米种子案。4月28日,魏县工商局12315接到举报,一郭姓经销商销售的“豫玉23号”玉米种子有问题。接到举报后,魏县工商局立即派执法人员进行调查。 据了解,按照农业部规定,通过审定的品种,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可克服的缺点或者种性严重退化,不宜在生产上继续使用的,由原专业委员会或者审定小组提出停止经营、推广建议。“豫玉23号”品种早在农业部2010年12月13日发布的第1504号《公告》中就已明确停止经营、推广。工商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豫玉23号”玉米种子,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目前正值春播春种时节,针对目前种子市场问题,我省各级工商部门已加大了检查力度,开展对种子市场的全面“体检”。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具有经营主体资格,对无照经营种子者,一律取缔;检查种子经营者是否建立了种子经营档案,严格记录购进种子的名称、数量、价格、购进日期、供货商的名称、联系方式、发票等,销售种子的日期、销售对象、数量、价格等;检查是否有商标侵权行为;检查是否有虚假宣传行为;检查是否经营已淘汰的种子;检查种子是否适合本地区种植,对查出不适宜本省推广的种子,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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