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住房”查不到 冀州买二手房难免个税
冀州市的王女士去年11月购买了本地人刘某家的房子,交易约定由买房者王女士承担过户时的卖房人所得税等一切费用。王女士说,按照国家规定,这套房子可以享受免除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但在办理过程中,却遇到了重重困难,国家的惠民政策成了让人望之兴叹的“画饼”。 购房者/ 国家惠民政策让人望之兴叹 5月7日,王女士对记者说,她去年11月在冀州市区购买了一处二手房,房产证是1999年8月的,房屋所有权人是刘文建夫妇,协议约定过户所有费用由她承担。她去政务中心地税窗口办理二手房过户,并就个人所得税的减免进行咨询,工作人员说卖方纳税人应当提供住建局出具的家庭唯一住房证明才能减免个人所得税。王女士到冀州住建窗口查询,工作人员查询后答复,不能出具刘文建夫妇唯一生活用房证明,理由是条件有限,现有档案没有实现全省房管联网,不具备查询条件,并说来开证明的人很多,他们都没有出具该证明。 地税局/ 拿到唯一住房证明才能减免 当天上午,记者与王女士一起来到冀州市政务中心地税窗口,一名负责人说,没有房产部门提供的唯一住房证明,他们不能免征个人所得税。4月23日,衡水市地税局下发了《关于个人转让房产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说:近期市局接多个单位反映纳税人转让房产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无法提供房产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以免征个人所得税,针对以上实际情况,经请示上级有关部门,特规定如下,认真执行冀地税函(2008)137号文件相关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由房产部门提供相关证明后免征个人所得税。 住建局/ 提交书面诚信保证可享免税 随后,记者又与王女士一起来到住建局窗口,一名负责人说,关于王女士的事他们非常重视,曾于去年12月就此专门向冀州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提交了“关于家庭唯一住房认定问题的请示”:住建局还未配置房屋信息管理系统,不具备查询条件,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经咨询衡水市住建局,衡水市的做法是由纳税人向地税局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地税局通过查询纳税记录等信息,查询纳税人是否符合条件。建议冀州市地税局采用衡水市的做法,由纳税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该请示很快得到了主管市长的“同意”批复,也就是说冀州市也采用衡水市的做法,由纳税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 现状/ 冀州无人受惠二手房交易免税 随后,记者与王女士又回到地税窗口,该窗口负责人说,他们没看到过市长的批复,他们的领导也没有让他们凭保证书免征个税,他们依然要按照国家的政策和上级部门的通知来执行。目前为止,冀州市还没有人享受二手房交易免个税政策。 省地税/ 纳税人可提供书面诚信保证 5月8日下午,记者拨通了省地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工作人员说,个人出售5年以上、省内家庭(指夫妻双方)唯一住房时,免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需提供房产证,以证明房屋为5年以上,至于证明房屋是否为夫妻双方在河北省内的唯一住房,由当地房管部门开具相关证明,如果房管部门尚不具备查询条件,可由纳税人向当地地税部门做出书面诚信保证来享受免税优惠。(记者李海菊) |
关键词:二手房,个税,冀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