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文明委下发通知 全市建“用电诚信档案”
近日,河间市文明委专门印发通知,将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居民家庭的不良用电信息纳入诚信档案进行管理,并将用电诚信档案作为日常行政管理、信贷及文明单位(家庭)评选的重要依据。 长期以来,人们对“电是一种商品”的意识较为淡薄,使得窃电、违约用电及恶意拖欠电费等事件时有发生,不仅影响了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也损害了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私拉乱接、擅自转供电、备用电源私自并网等行为也给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造成了一定的隐患。为了进一步加强用电管理,营造和谐供用电环境,河间市电力局积极探索,明确打好“诚信牌”的思路,协调该市文明委印发了《关于建立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居民家庭用电诚信档案的通知》,将不良用电信息与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工资支付等不良记录同等对待,建立用电诚信档案进行管理。 根据“通知”要求,对于存在私拉乱接、擅自启用封存电力设备、将备用电源私自并网、窃电及不执行政府有序用电方案等不良用电行为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居民家庭用户,电力部门将会同公安、工信、工商等部门进行评价、界定和披露,并纳入河间市文明委用电诚信档案数据库。工商、税务、质检、环保及金融等部门将动态跟踪用电诚信数据库信息,在日常行政管理、行政许可、资质等级评定、检验抽查、表彰评优及信贷等方面对不良用户进行管理。河间市文明委还将用电诚信档案作为年度文明评选的重要依据,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团体,将取消其年度文明单位申报资格;对于居民家庭,取消其文明市民、文明家庭及相关文明街道、文明小区的评选资格。 该市文明委主任表示:“推行用电诚信档案,是我们在提高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水平,强化用电管理方面进行的积极尝试。这一举措的实施,也为深化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张建业、张帅) |
关键词:用电诚信档案,河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