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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户被敲诈半年才报案 警惕蹊跷的索赔案

http://www.hebei.com.cn 2013-05-14 16:42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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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14日透露,经半年来的缜密布控,一个以崔某为首的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犯罪团伙被铲除,涉案4名犯罪嫌疑人今日被刑拘。受害者所涉及的养猪户、饭店老板、货车司机等事发时均未及时报案。

  据警方介绍,2012年9月,广阳分局南站尖塔派出所接到湛某等人报案。湛某称他是重庆人,现在南尖塔镇租住,从事养猪职业,被4名年青人敲诈现金14000元。接报案后,广阳分局高度重视,立即由刑警大队组织精干警力彻查此案。

  经过长时间的摸排及走访群众,警方初步掌握了这个犯罪团伙当中有一名绰号叫“大宝”的嫌疑人。正当警方在紧锣密鼓地追查“大宝”的下落同时。2012年12月25日,廊坊市区某商城发生一起打架斗殴案件。经查证,其中有一外号叫“大宝”的嫌疑人参与打架。经过小廊坊派出所民警及刑警大队民警的工作,很快查明。“大宝”,真名崔某某,25岁,系某开发区某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经湛某等群众指认,崔某某就是敲诈勒索的嫌疑人之一。

  12月27日,刑警大队民警在廊坊市区将犯罪嫌疑人崔某某等抓获,并顺藤摸瓜,将团伙成员路某某、朱某某、韩某等抓获归案。

  随着此案的深入追查,一系列敲诈勒索案件浮出水面。截至2013年5月中旬,广阳警方通过调查取证、深挖余罪,又查明该团伙以下犯罪事实。

  2012年1月,犯罪嫌疑人崔某某、朱某某、路某某在廊坊市新华路各北凤道交口故意碰撞养猪户湛某某的农用三轮车,制造了一起假交通事故。并以此为由,到湛某某租住地,从湛某某等7家从事养猪职业的养殖户中索取现金14000元。

  2012年9月,崔某某等人再次到湛某某租住地索要15000元的保护费未果。湛某某的哥哥因无法忍受崔某某的纠缠,最终只好不再养猪,回重庆老家了。2012年以来,崔某某等人多次到市区饭店吃饭,以饭菜不干净吃坏肚子为由,敲诈饭店老板现金7000元。其中,一名经营饭店的老板张某被迫将饭店关张,回老家去了。同时在广阳道、廊万路,以货车司机掉落的石子砸坏车玻璃为由,数次敲诈过往的货车司机。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个团伙成员都是廊坊市人,受教育程度较高,对法律知识也有所了解,如果不是办案民警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掌握了这个团伙的大量犯罪事实,否则,很难将他们绳之以法。目前,广阳分局依法将4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从1月份起,湛某等7家养猪户就开始被敲诈勒索,可他们当时并没有想到报警,而是选择多方筹钱破财免灾。同时,多位养猪户都有这样的心理,那就是身处异乡似乎就底气不足,能大事化小就绝不麻烦他人,更不会主动寻求警方帮助。9个月的时间,他们的忍耐助长了嫌疑人的嚣张气焰,也给日后警方的侦破增加了障碍。

  “犯案之初,嫌疑人多少都会留存一些痕迹,警方的及时介入就会发现线索并及时追查,时间越久这些线索的痕迹就越模糊。”负责侦办此案的广阳刑警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赵勇建议市民,生活中遇到蹊跷的索赔事件时,首先要有意识的收集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其次就是及时报案寻求警方的帮助。

  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政治处副主任谢勇分析认为,这个案件中,一些养猪户忍气吞声的另一个原因,就是自己的泔水车没有任何证件或者合法手续,被威胁报警时害怕警方介入调查后被追究。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斜。由此看来,无论从事经营还是养殖,只有穿上合法的“保护衫”才能让自己腰板硬。

关键词:养猪户,敲诈,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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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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