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 改善农村无障碍环境
我省近日提出,要在全面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活动中,融入无障碍环境建设理念,使农村无障碍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让农村残疾人逐步享受现代文明生活,力争到2015年,有一批市、县进入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先进行列。 日前,我省转发了住建部、工信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的通知》。省住建厅有关人士称,我省提出力争一批市、县进入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先进行列,这就要求各地加大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推进力度,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逐步在乡(镇)、村庄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同时,要加大经费投入,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无障碍设施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鉴于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现状,《条例》规定: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记者 张洁) |
关键词:环境,建设,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