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取缔露天炭火烧烤的通告
为减少空气污染,改善市容环境,给广大市民创造清洁健康的生活条件,依据《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全面取缔市区露天炭火烧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市内五区和高新区管辖范围内从事露天炭火烧烤。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将组织辖区城管、公安、工商、环保、卫生、商务、食安办等部门,对本辖区内露天炭火烧烤进行全面取缔。 三、对从事露天炭火烧烤的单位和个人,由城管、工商、环保等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没收经营工具、设备、原材等,并予以处罚。 四、对阻扰、妨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欢迎广大群众举报露天炭火烧烤行为,举报电话:12319。特此通告。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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