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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民工在石打工摔骨折 申请法律援助获赔偿

http://www.hebei.com.cn 2013-06-08 08:12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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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前,重庆农民工饶明在石家庄打工时不慎摔伤,本以为索赔无望,日前在石家庄市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下,他终于拿到了各项工伤赔偿款10万元。针对饶明的遭遇,石家庄市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再次给农民工朋友提个醒:一旦出现工伤,找谁赔偿,可以获得哪些赔偿,值得注意的事情不少。

  重庆农民工在石摔伤

  2012年4月,重庆农民工饶明来到石家庄新华区赵佗路某工地从事木工工作,上工前未与任何人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也是口头约定的。工作了一个半月后,5月17日饶明在上工过程中不慎被摔伤,经医院诊断为右脚脚跟骨粉碎性骨折。

  除了3万元住院费,用工单位未支付其他费用。饶明住院住了1个多月,出院后休息了几个月才能正常工作。

  饶明打工所得是全家人的主要收入来源,他受伤后不但没了收入,还有很长时间不能工作。想到自己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他试着向用工单位主张赔偿。没想到单位称,工程分包给了包工头李某,饶明是跟着李某干活的,“能出钱给你看病就很不错了,你受伤的事跟我们无关,我们不会赔偿你的”。

  饶明又去找包工头李某,但李某根本没钱,没有赔偿能力。

  申请法律援助获赔偿

  一个偶然的机会,饶明在报纸上看到了关于石家庄市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的报道。今年年初,他来到中心咨询。

  法援中心的强英军律师接待了饶明,了解案情后,告诉他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于用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无用工资质的包工头李某,所以除了作为雇主的李某应对饶明所受之伤承担赔偿责任外,用工单位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强英军给饶明准备了起诉涉及的材料并到法院立案,在办案机关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多次协商,用工单位终于同意一次性赔偿饶明各项工伤赔偿款10万元。

  日前,饶明拿到了这笔钱。

  律师提醒

  打工过程中受伤如何维权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强英军表示,许多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不知向谁要求赔偿,也不知自己有哪些合法权利,得不到及时的治疗和经济赔偿,拖着伤残的身体回到原籍,成为农村新的贫困户。在此,提醒农民工朋友,发生工伤后注意以下问题:

  跟包工头打工的,发包单位也应负责

  强英军介绍,虽然建设部提出从2005年开始,在3年内将建筑领域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劳务公司,取缔包工头,但现实中包工头仍然大量存在。在法援中心援助过的农民工当中,绝大部分都是跟随包工头干活,日常工作受包工头管理,工资与包工头约定并由其发放。这种情况下,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形成了雇佣关系,他们之间属于雇主和雇员的关系。因此如果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首先可向包工头主张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对此也有明确规定。

  由于包工头是没有承包资质的个人,所以其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差,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往往是血本无归,根本支付不了农民工的巨额工伤赔偿款。这种情况下,受伤农民工可向有资质的发包单位要求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对此有明确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跟施工单位打工的,可向单位索赔

  有一部分农民工是跟随建筑施工单位打工的,这些农民工大部分是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受建筑施工单位管理,工资也是由建筑施工单位发放,有的还与建筑施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与建筑施工单位已形成了劳动关系。发生工伤,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向建筑施工单位主张权利。

  工伤发生后,可获得的赔偿有哪些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受伤农民工可得到以下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若出现死亡,还有丧葬费等。

  每个案件的具体的赔偿项目及数额是不一样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数额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关于具体赔偿标准,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协商、诉讼、仲裁,多种方式可维权

  关于维权的方式,强英军介绍:

  首先可以协商。可与包工头或者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这也是比较省时、省力一种解决办法。在协商前,最好是咨询专业律师并准确计算赔偿数额后,再与单位确定赔偿数额。实践中,一些农民工要求的赔偿数额过低,没有拿到应得的赔偿额,日后感到吃亏、反悔,这样的情况不少。还有一些受伤农民工期望太高,提出的赔偿数额过高,所以导致本可以协商一致的却不能协商成功。

  如果协商不成,应及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避免因时间过长,合法权利不再受法律保护。根据每个案件的不同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申诉。

  石家庄市农民工工法律援助中心是石家庄市司法局成立的公益性法律援助机构,专门为农民工工伤、欠薪案件提供免费、无偿法律援助,地址在石家庄市长征街75号长征大厦南6楼620室。
电话:85119394、85265982。(记者 蔡艳荣)

关键词:农民工,民工,法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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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赵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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