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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典治乱”如何“重”起来

http://www.hebei.com.cn 2013-06-18 11:33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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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已列入国务院法制办2013年立法计划。从染色花椒、毒生姜到近期的镉大米、毒皮蛋,食品安全事件不断挑战食品安监公信力。相关负责人介绍,如何“重典治乱”将是《食品安全法》修订过程中讨论最激烈的焦点。

  在民众对食品安全充满焦虑与期待的当下,首部《食品安全法》即将启动修订让公众高度关注,那么,“重典治乱”靠什么承载民众诉求呢?

  公众关注《食品安全法》修订,在于对安全的渴望,更在于对食品安全治理现状的不满,这是问题的两个方面。食品安全问题影响着公众对政府的信心。尽管“最严监管≠打打杀杀”,但要避免监管失灵,首先应改变“重事后管制轻事前管制”的做法。在笔者看来,不改变这种模式,再严格的“监管”都可能成为对“最严监管”的戏弄。

  保障食品安全需要社会各方参与。单一依赖政府,恐怕达不到理想效果。经验表明,以往的食品安全管制过程都由政府部门操作,政府是唯一的管制主体,管制什么、怎样管制等都是政府说了算,但往往由于效率低下等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多发。在笔者看来,现在要把公众、专业性主体和社会力量的监管作用捆绑出来,才是可行的选择。

  食品安全不只是技术问题,也不仅是制度问题,道理很简单,如果把现有制度和法规都执行到位,也不至于出现如此多的食品安全事件。因此,我们不能把希望都寄托在“最严监管”上。国外经验告诉我们,公开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可以让公众能够及时规避风险,让政府部门及时采取对策,让整个社会提高警惕性,进而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的危害。就笔者的看法,建立全国统一的或者区域性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机制,既可以降低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焦虑情绪,也可以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治理的信心指数。

  在笔者看来,建立政府与社会互动的机制是《食品安全法》修订承载民意期待和消解焦虑的内在逻辑要求。-朱四倍(高校教师)

 

关键词:重典治乱,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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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青年报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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