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收费公路”落地需要时间表
无论是尊重民众意愿还是从公路的公益性考量,无论是从促进社会发展还是从公共物品提供机制的建立、公共福利的提升角度,让“只有约3%公路里程收费”落地都需要一个明确的、清晰的、具有约束力的“时间表”。 6月20日,交通运输部总规划师戴东昌表示,未来中国,收费公路占整个里程的比例大概是3%左右。(燕赵都市报6月21日11版) 以后将只有“3%收费公路”存在,这当然让人期待,尤其是在“收费公路过多”———“全世界建有收费公路的20多个国家,已建成约14万公里收费公路,其中有10万公里在我国,而且我国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比发达国家的还要高”———的当下。但是,要让民众的期待落地,在笔者看来,就不能用空泛的“未来”一词来回应民众和舆论,相反,应该有勇气拿出切实的“时间表”,要给公众一个明确的说法,“未来”到底是什么时间,不能总让公众活在空想中,或者把“未来”弄成“橡皮筋”,可能是较短的时间,也可能是无限期的“等待”。 若果真如此的话,“只有约3%公路里程收费”怎能落地呢?又怎能对得起民众的关注呢?更何况,公众关注高速公路收费问题,在于公路本身就是带有公益性,而且公路的收费关系民生。因此,给“只有约3%公路里程收费”落地以“时间表”就是给公路公益性以时间表,更是还利于民的时间表。 常识告诉我们,高速公路本应是为公众利益服务的行业,反而成了暴利行业。近年来,收费公路过多、站点过密、过路费太高、投资结构不合理等方面的争议此起彼落。从实际情况来看,全球高等级公路基本为政府供给的公共产品,免费通行,而我国,由于利益冲动和政绩冲动的合谋,高速公路几乎丧失了公益性。从一定意义上说,围绕高速公路已经产生了一种特殊的利益集团,他们把高速公路当成了提款机、“印钞机”。要还利于民,没有时间表,恐怕就只会让“3%收费公路”成为“空头支票”,这一利好政策很有可能被“小集团利益”所肢解。 让“只有约3%公路里程收费”落地也是保障和提升社会、民众福利的内在要求。为了确保公路的公益性,在发达国家,政府始终是公路投资的主体,收费公路很少且收费金额很低,在美国中西部地区,绝大多数公路甚至连收费站都没有。而我国不少地方把并不拥挤、具有公共产品特征的免费公路改为收费公路,这不仅降低了现有的通行效率,而且加重了社会负担。更有甚者,个别地方在修建收费公路后,为增加收费公路收入,人为地将平行免费公路毁损,强制车辆走收费公路。公众的福利受损越来越严重,而该行业人员的福利和收入越来越高。因此,要改变这种破坏公共资源、损害公众福利的行为,没有时间表,仅有“未来”的说法也难以让人满意。 无论是尊重民众意愿还是从公路的公益性考量,无论是从促进社会发展还是从公共物品提供机制的建立、公共福利的提升角度,让“只有约3%公路里程收费”落地都需要一个明确的、清晰的、具有约束力的“时间表”。(朱四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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