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河北频道>>全景河北

关于第十二届河北省“文艺振兴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http://www.hebei.com.cn 2013-06-24 16:37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各市委宣传部,省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激励原创性、基础性文艺创作,夯实河北省文艺精品创作基础,推动河北文艺工作全面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为“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经省委领导同意,今年将组织第十二届河北省“文艺振兴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届“文艺振兴奖”将评选表彰文学(分为小说、诗歌、报告文学、散文四个类别)、戏剧、电影(含微电影、动画电影)、电视剧(含纪录片)、动漫、广播剧、音乐、书法、美术、摄影、曲艺、杂技、舞蹈、民间文艺、文艺评论、文艺类栏目(节目)的优秀作品及优秀文艺人才。优秀作品评选范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之间公开演出、播映、发表、展示、出版的作品。

  二、奖项设置

  (一)河北省文艺振兴奖“关汉卿奖”。该奖项是河北省个人文艺综合成就最高奖,旨在奖励为我省文艺创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河北省文艺振兴奖“青年作家”奖、“青年导演”奖、“青年表演”奖,旨在奖励我省成就突出的青年编创、导演和表演人才。

  (三)河北省文艺振兴奖“作品奖”,旨在奖励小说、诗歌、报告文学、散文、戏剧、电影(含微电影、动画电影)、电视剧(含记录片)、动漫、广播剧、音乐、书法、美术、摄影、曲艺、杂技、舞蹈、民间文艺、文艺评论、文艺类栏目(节目)等艺术门类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已经发表、表演、播映、展示的优秀作品。

  (四)河北省文艺振兴奖“原创剧本”奖,旨在奖励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戏剧、电影(含微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等艺术门类已经创作完成但未创排的优秀原创性剧本。

  以上获奖作品和个人,省委宣传部将按有关规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作品要注重基础、注重原创,艺术水平较高,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两个效益都要”、国内国外“两个市场都占”、“既叫好又叫座”。申报的优秀文艺人才要坚持侧重基层、侧重青年,文艺成就突出,为繁荣我省文艺创作作出突出贡献。

  2、申报参评“关汉卿奖”,必须是相关艺术门类的领军人物,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已经获得过该奖项的不得再次申报;申报参评“青年作家”奖、“青年导演”奖、“青年表演”奖,要在相关艺术门类已经取得优异成绩的青年文艺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上奖项的参评者应为河北省公民,或在河北定居并与河北省文化创作生产单位具有长期(3年以上)聘用关系的。

  3、申报参评“作品奖”的文艺作品应是由我省或中直(含驻军)驻河北单位和人员创作生产的作品或在我省注册的社会文化公司创作的作品。与省外或境外单位和人员联合创作生产的作品,我省的主创率须达到二分之一以上(主创率由高评委根据申报条件认定)。

  4、申报参评“原创剧本”奖,应为我省作者创作,并已经完成的戏剧、电影(含微电影)、电视剧、广播剧剧本;已经生产完成相关作品的不得申报。

  四、申报单位

  各市由市委宣传部统一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申报,省直各单位可直接申报;各地文化企业通过当地市委宣传部申报,省级文化企业可直接申报。

  五、申报数量

  1、申报参评“作品奖”和“原创剧本”奖的每个艺术门类作品的申报数量每个单位不超过3部。

  2、申报参评“关汉卿奖”的人数每个单位不超过1人。

  3、申报参评“青年作家”奖、“青年导演”奖、“青年表演”奖的人数每个单位不超过3人。

  六、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需如实填写第十二届“文艺振兴奖”申报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表可从公用邮箱hbwyzxj@126.com中下载,密码:wy147258。申报作品需附获奖情况、主创人员情况等有关材料;申报“关汉卿”奖等4项人才类奖项需附取得的荣誉、代表作品简介等。以上材料需报送一式15份(可复印)。

  2、申报“作品奖”的文学、文艺评论需报送作品原文一式15份。戏剧、电影(含微电影、动画电影)、电视剧(含纪录片)、动漫、曲艺、杂技、舞蹈、文艺类栏目(节目)一律报送可用于一般家庭影碟机播出的DVD光盘及剧本或脚本一式3份。除话剧外,戏剧、曲艺作品需有字幕。广播剧、音乐一律报送CD光盘一式3分,广播剧需报送剧本一式15份,音乐作品需报送歌词、曲谱的书面材料一式15份,歌谱统一为简谱,统一使用A4纸打印。书法、美术、摄影一律报送作品原件,评选结束后组委会将退还申报单位,由申报单位退还作者。申报前请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

  3、申报“原创剧本”奖的戏剧、电影(含微电影)、电视剧、广播剧,一律提交剧本复印件一式15份。评奖结束后,将不再退回,确保报送剧本不外流。

  4、请申报单位事先排好每类申报作品的名次,并在申报表中注明。

  5、申报材料需按照申报奖项进行分类,每个类别一捆。参评作品制品盒上需注明作品名称、排名、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

  6、申报“作品奖”的可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需在申报时提交同意联合申报证明。其他奖项不得联合申报,涉及授权和版权事宜,由各地各单位在报送前自行协商解决。

  申报单位要做好申报作品和参评者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要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组委会有权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其当届乃至以后数届参评资格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终生禁止其参评。

  七、申报时间

  2013年7月22日至7月26日为集中申报期,逾期未申报的作品,不得参评。各地各单位在集中申报期内,将申报材料报省委宣传部文艺处。

  联系人:袁桂华、武玉东

  联系电话:0311—87904070,0311—87907733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

  2013年6月20日

关键词:省委八届五次全会,文艺振兴奖,河北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赵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