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后遗症”需政府更有担当
中国有近40家疫苗生产企业,能生产预防27种疾病的46种疫苗,是全球最大的疫苗消费国,但远远称不上强国,盖因我国开发的品种大多为单价疫苗、减毒活疫苗等传统疫苗品种,而国外上市的疫苗多以联苗、灭活等新型疫苗为主。 除2010年山西疫苗事件那样的重大公共事件,有消息称我国每年有超过1000个孩子患上各种疫苗后遗症,留下终身残疾,由此可见,疫苗的安全性绝不能忽视。 国内疫苗的生产,实行的是从生产到流通再到接种全面垄断的格局。如此高度垄断,导致疫苗价格降不下来,技术更新的动力不足。 如果市场不打破垄断格局,而救济途径不畅让企业责任无法落实,那么整个行业就会重利润而轻安全。没有独立而完善的鉴定机制,受害者往往处于无处鉴定的境地,加上现有法律法规或语焉不详或有失公平,“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维权怪圈就无以打破。 破题之道,在于社会管理者应脱离商业利益之外。疫苗由政府强制推行,其风险就不应由公众承担。如何提升疫苗安全程度,实现完善的立法监管到制度救济,取决于政府的责任与担当。 |
关键词:疫苗,进口,终身残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