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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哪些地方在收“过头税”?

http://www.hebei.com.cn 2013-08-14 08:08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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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今年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矛盾更趋突出。一些税收收入降幅较大、财政困难的县,出现了收“过头税”的苗头。(8月13日《人民日报》)

  收取过头税,一方面影响了依法治税,另一方面也给企业增加经营负担,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不利于微观经济的企稳回升,因此,从中央宏观层面,明确禁止地方政府收取过头税行为。比如国税总局局长王军日前强调收取过头税“害人害己害长远”,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如果有关方面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时,税务部门要主动向当地政府和上级税务部门汇报,说明情由,争取理解和支持并进行纠正。税务总局将组织专门力量,调研查处收“过头税”的问题。

  不过收取过头税并未禁止,一些地方还是顶风作案,就如报道指出的一些地方特别是财政较困难的县,为了增加财政收入,由县政府牵头成立“税收领导小组”,要求税务机关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甚至动员乡镇干部代征税款。

  为何地方政府在中央明确不能征收过头税的高压态势下,继续铤而走险征收过头税呢?笔者认为除了体制机制和地方政府官员政绩冲动等因素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曝光力度不够,打击和震慑力度不够,一些地方政府官员收取过头税后,个人并未受到相应的处理处罚,导致地方官员对于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不理不睬,一意孤行收取过头税。

  其实,治理地方政府收取过头税的行为,同反腐败一样也有治本之策和治标之策。治本之策就是彻底改革中央和地方财权事权不匹配的财税体制,规范政府行政行为,让政府依法办事,严格按照预算制度组织财政收入和支出,建立有限责任政府。治标之策就是对于一些地方政府收取过头税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在社会上营造严厉打击收取过头税行为的高压舆论氛围。

  实事求是讲,目前治本之策由于受行政体制和财税体制改革等的制约,短时间还不能出台,并且出台治本之策的条件也不具备,地方政府财权事权相匹配的改革需要等待其他改革配合推进,比如随着“营改增”的推进,地方主体税源缺失,而市场最具呼声的房产税改革短时间无法充当地方主体税源,房产税改革需要时间,需要不动产登记等其他改革的完成来支撑。如果地方主体税源建设不能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也就相应的滞后,这样从政策层面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地方政府收取过头税行为。但是,无论是中央宏观层面的稳增长还是推进依法治税等现实决定了决不能容忍地方政府收取过头税的行为,所以目前必须采取治标之策,严厉查处和惩治。
目前,严厉打击地方政府收取过头税方面,我们除了依赖国税总局等职能部门的督查和税务部门自身履行职责依法治税之外,更需要监督部门的专门监督和新闻媒体的曝光监督,特别是新闻媒体监督方面,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监督高压态势。(子丁)

关键词:过头税,财政收入,财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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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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