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答疑:哪些人群可参加医保?如何办理手续?
问:哪些人群可参加居民医保? 答: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并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居民、非本市常住户籍但常年在本市城镇(指乡镇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就学或入托的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和本市行政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大学生,均可参加居民医保。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进城务工的农民居民,也可以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医保。 问: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答:申领人(或其监护人)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户口页(如是特殊人群,还需同时携带退休证、失业证、残疾证、低保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社区申报居民医保和社保卡。参保社区,需在今年12月1日之前申报。 问:参保居民享受医保待遇的时间? 答:居民享受医保待遇的时间为每年的12月26日到次年的12月25日。大学生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缴费年度的9月1日到毕业年份的8月31日。 符合参保条件的新迁入居民,自户籍落户之日起3个月内可以办理参保和缴费,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和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问:参保需要缴纳多少钱? 答:普通参保人的缴费额度,与去年持平。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未成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一级和二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居民,需个人缴 纳的医保费用,全部由各级政府给予补贴。 |
关键词:医保,居民,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