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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小微企业工伤保险不用一月一缴费 需实名制

http://www.hebei.com.cn 2013-09-27 15:19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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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五人的小餐馆,或者十余人的美容美发店,这样的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今后将更加便捷。

  昨日(9月26日),河北省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将小微企业参保登记和缴费程序简化了,登记缴费方式可按季、半年、年为期限实行趸(dǔn)交(一次性缴清)。“通知”规定,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不得设置附加条件。

  参加工伤保险需“实名制”

  人员流动大,是不少小微企业不愿意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重要原因。但员工一旦遭遇伤害,可能会拖垮一个家庭甚至一个企业。“通知”规定,这些企业仍需要按照“实名制”方式参保,也就是说需要将参保人员信息报社保经办机构备案。

  其中,小型建筑施工企业可按工程进度分阶段确定参保的“实名制”人员。

  小型矿山企业可按生产的不同季节,确定“实名制”参保人员。

  小型服务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按营业面积或营业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实名制”参保人员。

  当参保人员情况发生变更时,小微企业可将人员变更情况以电子邮件、传真、网上申报、短信等方式报经办机构备案。

  参保登记和缴费程序简化了

  小微企业一般没有专门的人力资源部门,也没有时间月月跑社保机构缴纳保险费。“通知”发布后,小微企业参保登记流程也更加简单、登记缴费方式更灵活。

  已办理注册登记的小微企业,可凭注册登记的任一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参保。

  用人单位可按月,也可选择按季、半年、年为期限实行趸交。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也参照小微企业的政策。

  具体经办事宜,小微企业可详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文/记者李国静 张明昊

关键词:小微企业,工伤保险,实名制,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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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青年报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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