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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府名城小区:不补齐剩余的房款 就按退房处理

http://www.hebei.com.cn 2013-12-27 09:51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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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得一套称心如意的房子,是老百姓一生中非常重要的大事。有句话说得好,只有安居才能乐业。家里温馨舒适,才能腾出更多精力去工作和生活。然而在购房过程中,一些业主却遭遇了开发商单方面的违约行为。买期房原本走按揭,如今却让交全款;买房之初承诺盖车库,如今却“缩水”成了车位……由于本身房子的手续、证件就不健全,因此业主的权益无法受到保护。

  钱掏得堵心,房子住得窝火,面对开发商的“耍赖”,作为业主,怎样才能做到谨慎购房,从而避免开发商单方面违约?

  事件一:不补齐剩余房款,就按退房处理

  这两天,曾在学府名城小区购房的业主很上火。去年7月,李女士想在石家庄购置一套房产,她转了不少楼盘,最终相中学府名城小区,这是套期房。“房价在每平米4200元到4700元之间,开发商要求先付一半房款,对于我们工薪阶层来说,挺合适的,于是就敲定了这里。”李女士说,她先交了约20万元的首款,然后便在租住的房子里,满怀期待等着房子建成。

  可就在前些天,开发商“变卦”了,通知业主,由于地价涨了,建楼资金不足,要求业主在12月底前把剩余房款补齐,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交齐全款,将会上涨一定房价,如果再补不齐,则会当作业主自动退房,将房子进行二次出售。

  这个消息对于李女士来说,犹如晴天霹雳。她认为,本身自己购买的就是期房,先交了一半房款本身就存在风险,现在1至3号楼刚挖坑,4号楼还是一块地皮,这种情况下就把所有房款交了,不放心。另外,对于普通上班族,20多万也不是一笔小钱。

  业主张先生称,去年7月,他走到槐安路与建设南大街交口附近,收到一张房产广告单,上面写着“学府名城小区可先首付30%……”的内容,他正准备买房,便心动了。

  来到售楼处了解情况后,实际需要先支付50%房款,张先生觉得也能接受,于是和开发商签了合同。“当时着急买房,根本没想那么多,对于各种证件合同什么的也不了解,这房子买得太糊涂太仓促了。”张先生追悔莫及。

  26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开发商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称由于地价上涨、建筑材料费上涨等原因,目前资金不足,如果公司破产,公司不仅亏损大,业主之前所交的房款也会受到影响,因此也是无奈之举。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邵明涛律师表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他提醒,业主购房时,要通过各种途径了解相关购房政策、知识,一定要核实清楚房屋是否符合出售条件,土地证、预售证等相关证件是否齐全,买房不是小钱,不要贪图一时“划算”,而给自己带来更多麻烦。

  事件二:协议是购车库,交房时变车位

  前不久,晋州的彭先生收房时也挺郁闷,原本说好的地上车库,竟然变成了地下车位,连面积也“缩水”了。他不由感叹:买了一次房,最深的感受就是开发商的“七十二变”!

  据彭先生介绍,他2011年3月购买了晋州市一小区的期房,与开发商签订的是《联合建房协议书》,双方约定所建楼盘是七层带电梯的小高层,并附有地上车库。“协议上显示这个地上车库有20平方米,每平方米售价4500元,算下来一个也就9万元。”彭先生认为买个车库挺方便,不仅能够停车,还能当储藏室,一举两得。他便购买了一个,开发商给其开具的收据上显示为“车库”。

  同年10月,他接到开发商通知,需要重新签订一份《购房合同》。“签合同时,开发商就说,房子不是7层楼的了,要加盖成18层的小高层住宅楼。此外,地上车库也将改建成地下车库。”彭先生说,虽然有人心有不满,但为了能入住新居,也都签订了这份新合同。双方约定2013年11月15日交房。

  到交房时,他们去收房,被告知地下车库没建,都建成了地下车位。彭先生说,所购车库的业主都认为开发商违约向其讨说法。

  没想到,开发商却说,他们未违约,因为合同上对车库一事并未约定。这时,业主们再次翻看《购房合同》时,才发现该合同只对房屋有详细约定,对车库只字未提。另一位业主说,没想到,就是这一时疏忽,让开发商“钻了空子”。

  后来,经过多次协商,开发商才退还了他们1万余元的费用和补偿,可他们还是感觉业主的权益太容易“被忽视”!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当购房者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时,就说明第一份协议已经作废。若第二份合同中,对车库一事并未有具体约定,那么购房者很容易陷入维权难的窘状,因为购房者的权益都是以合同作为依据的。

  此外,购房者与开发商最初签订的是《联合建房协议书》,往往意味着这个所建的楼盘是没有取得任何规划手续的,购房就存在诸多风险,开发商可能说变就变。

  他建议说,购房时,最好与开发商签订由建设部统一制定的制式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就意味着此次房产交易将在房管部门备案,该楼盘是具备销售条件的。最重要的就是签合同时,购房者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再签字,为日后维权做保障。

  开发商发给业主的催款短信

  第一,购房前的准备,首先应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选择的房子有一些最基本了解。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了解。

  第二,看清“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而“五证”中主要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尤其是预售许可证。

  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地办理产权证。

  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购房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弄明白相关条款再签字,为日后维权做保障。(文/图社区记者卞静  杜慧)

 

关键词:开发商,违约,买房,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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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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