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13个县城镇医保全部实现市级统筹
随着近日赤城、康保等县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张家口市13个县城镇医保全部实现了市级统筹,这意味着县属参保人员在该市范围内治疗出院时,可按照市本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即时结算。 张家口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自2002年启动以来,实行的是市、县分级统筹,市本级与县城镇医疗保险待遇相差较大。县属参保人员在市区医院看病时,住院产生的费用须先由个人垫付,然后凭相关单据到所属县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由于市、县分级统筹,县属参保人员在市区医院住院报销时只能按转院标准报销,报销比例偏低。 为让县属参保人员享受与市本级参保人员同等待遇,该市从2011年起,根据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标准、基金管理、待遇水平、经办流程、信息系统“五统一”原则,正式启动了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城镇医保市级统筹不仅统一了市县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而且方便了参保患者在全市范围内就医结算。目前,13个县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到市区医院看病住院时出示医保卡,出院时在医院直接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自付资金,且享受与市本级参保人员相同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作者:王雪威) |
关键词:医保,市级统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