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森林防火联合执法查处野外违法用火23起
近期,邯郸市林业部门联合环保、森林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深入全市山区严查野外违法用火行为。记者昨日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获悉,3月7日至今,联合执法队共查处焚烧秸秆等野外违法用火行为23起。 这23起野外违法用火行为涉及武安市13起,涉县5起,邯郸县、峰峰矿区各2起,永年县1起。对于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执法队联合当地有关部门当即予以扑灭、清理,并责令相关负责人到场查明起火原因,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为有效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目前,武安市已行政拘留5人,并对8人进行了500元至2000元的经济处罚;涉县行政拘留5人。 据了解,我市现有林地430余万亩,其中森林防火核心区面积占到一半以上,防火任务艰巨。《市人民政府关于设定2014年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高火险区的通告》规定,3月1日至5月10日,全市所有山林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在防火高火险期、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0000元以上5000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的,除依法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外,还要追究所在地政府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群众若发现森林火情可拨打12119或8062529举报。(记者 李海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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