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7月1日起将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记者从6月27日召开的河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暨加强和改善地名管理视频会议上获悉,我省将从7月1日起启动为期4年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查清全省地名基本情况,全面采集各类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并将建立地名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拓展地名信息社会服务功能。 据介绍,我省1979年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近年来经济结构、人口结构、社会结构、城乡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现有的地名信息、地名数据已经难以适应社会管理的需要。 本次地名普查范围为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县(市、区)以外的所有县(市、区)。普查从今年7月1日开始,至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查清地名及其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标准地名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等。 我省2009年10月启动实施了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截至目前,11个沿海试点县的地名普查任务已全面完成,普查信息全部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 |
关键词:河北,第二次,地名数据库,标准化 |
责任编辑:李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