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河北频道>>全景河北>>时政要闻

河北省关于推进新形势下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 2014-07-01 09:01:42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六、建立和完善促进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建立残疾人事业投入增长机制。各级财政要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促进区域和城乡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的投入增长机制。加大社会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残疾人事业的比例。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残疾人事业的捐赠。吸引民间资本、境外资本投资残疾人服务业。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全方位的残疾人事业资金投入格局。

  (二)加强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对残疾人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将残疾人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在立项、规划和建设用地等方面优先安排。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特殊教育等设施建设。推动市、县两级建成公办骨干残疾人服务设施。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偿或购买等多种方法和途径,推进各类民间组织、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残疾人服务设施。到2018年,基本形成政府、社会、市场三位一体的残疾人生存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体系框架。

  (三)支持残疾人服务机构发展。加快推进残疾人服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支持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实施残疾人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规范等标准,开展绩效考评和资质等级评估,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运行机制。非营利性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行在营业税、自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享有与养老服务机构同等的优惠扶持政策,用水、用气、用电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四)加快残疾人专业人才队伍培养。积极引进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服务人才,建立专业人才库。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康复技术、中医康复保健、特殊教育、手语主持等残疾人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就业服务、托养服务、文化体育、维权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设立残疾人服务相关职业,建立完善残疾人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能力水平评价办法。

  (五)建立残疾人志愿者服务体系。成立河北省残疾人服务志愿者使团,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设分团。建立社会志愿者注册系统平台,对助残志愿者进行注册管理,形成完整的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服务对接、评价激励、权益维护机制,实现助残服务专业化、常态化和长效化。完善助残志愿者信息服务网络,建立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联络站(点),设立志愿者服务专呼电话,为残疾人提供有效服务。

  (六)加强残疾人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基础研究。加快残疾人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与民政、劳动社会保障等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准确掌握残疾人基本需求情况和各项政策覆盖情况、残疾人受益率情况,建立以实证为基础的科学决策模式。推动将残疾人纳入人口普查等常规统计调查范围,规范残疾人事业统计、残疾人状况监测和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加强各级残联门户网站和残疾人服务网建设,推进信息公开,探索电子商务服务模式,构建残疾人公共服务网络平台。鼓励高等院校、社科机构设立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机构,积极推进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理论与实践研究。

  (七)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组织,鼓励和支持更多的企业、机构参与残疾人服务业。推动残疾人康复服务、辅助器具、信息无障碍服务等产业发展,激发市场机制在提供服务和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有效扩大服务供给,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满足残疾人多元化、多层次需要。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建立助残指导员队伍。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理念,深入开展自强与助残活动,创造有利于残疾人同步实现全面小康进程的社会环境。

  (八)促进城乡区域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要确保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中的残疾人转为城镇居民。重点做好进城残疾人的就业扶持,保障进城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符合条件的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享有康复、特殊教育、托养照料等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支持“老少边穷”县(市、区)残疾人工作,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从资金和政策上给予重点扶持。

  (九)加强各级残疾人组织建设。各级残联要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积极反映残疾人的困难和需求,协助党委、政府做好有关政策、法规、规划、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做好残疾人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承办和管理残疾人康复、就业、职业教育、托养、残疾人证(卡)核发等服务项目。加强社区(村)和企业的残疾人协会建设,改善工作条件、增强服务能力。

  (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将推进残疾人同步小康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政府每年召开专项会议,听取残疾人工作汇报、研究残疾人事业问题。各级政府残工委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规则,切实发挥统筹协调职责;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合力;政府残工委办公室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城乡基层残疾人组织要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将残疾人公共服务切实纳入以社区为基础的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要依据本意见制定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本地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按职责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将对落实本意见情况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关键词:残疾人,残联,助残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王培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