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出台应急预案保障消防车、救护车优先通行
消防车、救护车担负着救火救人的重要使命,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一旦遇到交通拥堵等情况,会严重影响应急救援行动的时效。为此,石市制订了保障消防车、救护车优先通行的应急联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其优先快速通行。 交警、民警要为遇堵消防车、救护车疏导交通 “预案”要求,当消防车、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遇到交通拥堵严重影响通行时,交警要指挥疏导车辆优先保障消防车、救护车通行。没有交警执勤的路口,当警务站民警听到消防车、救护车警报声后,要主动到路口为消防车、救护车疏导交通。 在既没有交警执勤也没有110警务站的路口或路段,消防车、救护车可向110和122指挥中心报告堵车地点、行驶方向及目的地等情况,请求派警力迅速赶赴现场疏导交通。 122交管指挥中心应就近抽派警力执行此任务,或由110指挥中心调度就近执勤民警前往指挥疏导交通。在技术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对消防车、救护车需通行路段的交通信号进行调控,开辟绿色通道。 当消防车、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遇到拥堵或普通车辆不让道影响通行时,在向110和122指挥中心求助的同时,可由车内非驾驶人员向石家庄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热线81586946反映有关情况。市交通广播(FM94.6)将立即与119指挥中心或120急救中心核实情况,并实时利用广播优势,有针对性地对现场附近司机开展思想动员,引导社会车辆疏散让行。 拒不让道车辆 记录仪会录像取证 “预案”中要求,消防车、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遇到交通拥堵影响通行时,可利用车载广播系统,对前方影响通行车辆进行广播,动员其让道通行。 对能让道却拒不让道甚至抢道的违法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可记录下其车牌号码,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拍摄其录像或照片作为违法依据。救护车、消防车可以及时向122交管指挥中心举报,122交管指挥中心应通知前方路口交警拦截违法车辆进行批评教育。也可在执行完任务后,将违法车辆有关情况说明加盖消防或急救单位公章通过传真方式向市交管局移交。由市交管局建立“黑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对车主予以批评教育,必要时在媒体曝光。 市消防支队、市120急救中心将分别先行安排10辆消防车和10辆救护车安装行车记录仪,对执行任务行车过程进行录像监督和取证,对其他普通车辆能让道却拒不让道甚至抢道的违法行为提供证据,并对其他普通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主动让道而导致的违法行为提供不予处罚的证据,事后移交交管部门依法处理。待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市推广。 普通车辆让道,发生的交通违法不予处罚 “预案”中规定,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对普通车辆让行导致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在没有交警执勤的路口,当前方是红灯,后方是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时,消防车、救护车所在车道前方车辆,可以打双闪示意情况紧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车开向人行横道,为消防车、救护车让出通路。此举可能会被摄像头拍摄,交管部门根据录像情况确认后不予处罚。 当普通车辆为给消防车、救护车让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发生压实线和不按导向行驶等情况被监控拍摄时,交管部门根据录像情况确认后不予处罚。 发生以上情况,让道司机可以事后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交管指挥中心电话说明,交管部门应做好记录,查明事实,不让当事司机因此受罚。 若因给消防车、救护车让道产生违法记录,当事司机可及时向交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交管部门应与119指挥中心和120急救中心核实有关出车记录,情况吻合时,消除违法记录。(记者杨琨) |
关键词:应急预案,救护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