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九项措施出台
近日,我省出台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九项措施,其中规定各地要鼓励企业进行“零增地”技术改造,即对工业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利用现有厂区、厂房改造建设不改变用途,且符合规划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视地方政府财力在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时给予优惠政策。 与此同时,我省还要求进一步用好国家和省现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机器设备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对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所需、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在规定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对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而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享受进口税收优惠等。稳步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逐步将转让技术专利、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此外,我省鼓励十大工业基地组建产业发展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投融资机构,加大对基地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十百千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纳入“项目用地快速审批通道”,项目用地不受批次限制,可单独组卷报批,对报批资料齐全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投资强度大、经济效益好、容积率高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解决用地指标。 |
关键词:企业,技术改造,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