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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必须对乱涨价说不!

http://www.hebei.com.cn 2013-02-19 08:45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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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从何时起,一些商家乱涨价总是伴随着喜庆的节日。据新华社报道,春节期间,在许多地方洗一辆车得花150元,饭店菜价悄悄上调、设置最低消费,甚至有的地方提前办的会员卡、优惠券什么的,春节期间都不好使。不少人纷纷抱怨,这年过得好“贵”。

  在邯郸,类似现象同样存在。其中,群众普遍反应强烈的是春节期间的打车价格,因为车少人多,不打表、被动拼车、无理拒载的情况时有发生。正月初三,笔者曾亲眼所见,一位女士在万达附近打车去鸡毛山,平常十几元的车费却被司机要价30元,当这位女士表示要投诉时,司机却表情淡然地说:随便。

  当然,对于这种乱涨价的现象,有业内人士为之抗辩,也有“宽容”的消费者为之理解。理由往往如下:首先,大过年的,我们在休息、娱乐,而服务行业的人还在工作,上涨一些价格,也是对他们“加班”的一种补偿;其次,受许多外来务工人员返乡的影响,市场供求平衡被打破,利用涨价来恢复这一平衡似乎也是合理之举。

  而对于以上解释,笔者实难苟同。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一个概念,我们所反感的并不是涨价本身和市场调节功能,而是随意涨价和漫天要价。虽然因为节日的特殊原因,某种服务行业适当上调服务价格情有可原,但其上涨必须适度。而这个度最好在征集多方意见的基础上由物价部门把握。显然,如果没有法规的缰绳限制,受市场调节之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的弱点所限,我们很难防止某些商家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任由涨价之马肆意狂奔。比如近些年来,一些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水平的日常消费品的逢节必涨、只涨不跌的情况,就足以引发社会各界的深思。

  从另一方面讲,这也是一个职业道德问题。作为服务行业人员,既然你选择了这一职业,就意味着你必须接受节假日不休息这一事实。何况,节日里超出平时几倍的客流、已经给予了商家足够的补偿。如果商家在已经赚得盆满钵满的前提下,还以加班辛苦为理由乱涨价,是不是有“得了便宜卖乖”之嫌呢?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现代契约社会,只有合理制定规矩,尊重规矩,才能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社会的和谐进步,节日的安乐祥和。相反,缺少规矩,或者对规矩说“随便”,只能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和失衡,最终受损的是整个社会的利益。(耿昕)

 

关键词:乱涨价,节日,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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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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