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优美城镇 沧州国家和省级生态村镇增至48个
3月14日,笔者从沧州市环保局获悉,沧州市又有15个生态村镇通过考核验收,其中包括2个国家级生态村、4个省级优美城镇和9个省级生态村。 此次通过验收的2个国家级生态村是青县司马庄村、东光小邢村;4个省级优美城镇分别是南皮县南皮镇、青县金牛镇、青县马厂镇、泊头市泊镇;9个省级生态村包括东光县东光镇薛庄村、河间市米各庄镇李庄村、黄骅市齐家务乡西聚馆村、青县清州镇东马桥村、肃宁县肃宁镇大五里村、海兴县辛集镇刘东村、泊头市泊镇宋屯子村、任丘市梁召镇大江村、南皮县乌马营镇白坊子村。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生态县(市、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和优美城镇的创建,成为探索农村环境保护、推进农村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和载体。沧州市凭借国家对农村环保实施“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的资金政策机遇,对全市基础条件较好的重点乡镇和村庄,按照创建标准积极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争取生态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 据统计,截至目前,沧州市已完成国家级生态乡镇4个,国家级生态村6个,省级环境优美城镇17个,省级生态村21个。 |
关键词:生态村,沧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