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征税时代” 网络发票下月推行
昨日(3月18日),记者从市国税部门了解到,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将从4月1日起推行使用网络发票,并试行电子发票。目前,我省国税部门正着手开展此项业务的相关调研工作。 据了解,网络发票是指纳税人通过互联网、使用税务机关提供(或认可)的网络发票开具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网络发票推行后,只需一台连接互联网、开具发票和上传开票信息的计算机,以及一台打印网络发票用的打印机,通过互联网登录税务门户网站,进入“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在显示出的电子发票界面填入相关发票信息后,将一张空白纸质发票放在打印机下,点击打印,即可开具网络发票了。 目前,不少中小网店并没有注册,也没有提供发票的资质,因此他们不能给消费者开具发票。网络发票的推行,将有望打破网上购物经常不开发票的市场“潜规则”,有助于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倒逼中小规模网店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以取得开具网络发票的资质。同时,推行网络发票还将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终结网购无发票、维权无凭据的历史。 市国税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发票从开始推行,到真正拿到消费者手中,这里面还有许多细则需要考虑、细化。目前,我省国税部门正在着手开展此项业务的相关调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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