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收取非机动车停车费是否合理?
去医院看病,自行车、电动车停放还需交钱,尤其当存一辆电动车要收两元钱,这让不少患者和家属心有不满。本来作为公立医院理应承担的公共服务,却在这样的细微处惹来不少患者质疑。 3月18日上午,内丘县中医院大院内。进入医院大门,西侧是存放非机动车的场地,并有一块醒目标牌,“各类车辆,请上锁,存车处有偿保管。”看车人员告诉记者,自行车每辆1元,电动车、摩托车每辆2元,如果隔夜,还需要收取“隔夜费”。在现场记者注意到,收费标准没有明示,存车人在交费后也没有收到任何单据。 公立医院本是非盈利机构组织,“来医院瞧病本来就要掏那么多的医疗费,存个车子还要额外交钱,太不合理了。”不少存车人表示不满。 18日上午,内丘县中医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非机动车收费已经对外承包了出去,医院规定的是自行车0.5元,电动车1元。为何现在不按医院规定的标准收费,院方告诉记者,“由于物价上涨,具体收多少,他们可能自己就给定了”。至于票据,院方表示,既然存车了就应该有合同关系,对于这种无票据、不挂牌而导致车丢无法赔偿的问题,会尽快对承包者进行教育,尽早改正。 当地物价部门告诉记者,关于非机动车的收费标准问题物价局没有规定,至于收取多少钱的存车费,完全是医院自己规定。但是收费标准应该公示出来,不公示的做法是不对的。(记者张会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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