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分之一变万分之零点一 购房合同违约金“缩水”
购房合同上关于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从万分之一降至万分之零点一,如此严重的“缩水”令业主感慨开发商店大欺客,双方权利不对等。而开发商振振有词,称这是公司内部调整,无法修改,业主不同意可以不买。 业主:50万元的房子延期一个月只赔150元 近日,沧州建投·御河新城小区三期房屋开始正式预售,吸引不少市民前来购房签合同。但细心的王先生发现,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项中写道,“逾期不超过90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房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0.1的违约金。” 王先生算了一笔账,他用来买房的50多万元,一多半要办理贷款,每个月还贷将近2000元。按照合同上写明的“万分之0.1”的违约金计算,开发商逾期交房一个月他只能获赔150元。“这是严重的权利不对等,这样一来,开发商几乎没有风险,晚交一年房也赔不了多少钱,但业主的损失就太大了。”王先生说。 王先生还了解到,同样是建投·御河新城小区,一期、二期房屋的购房合同上标注的违约金为“万分之一”。“因为开发商一期延期交房,赔偿了业主不少违约金,所以现在他们给自己留了一手,把我们三期业主的违约金缩水了90%。”王先生说。 开发商:公司内部调整,业主不同意可以不买 随后,记者陪同几位业主来到建投·御河新城售楼处,面对业主的质疑,售楼员表示这是公司的规定。但售楼员不断劝说业主,说他们购买的7号楼已经封顶,距离交房日期还有一年半的时间,配套设施有足够的时间建设,应该不会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 记者跟随几位业主来到负责建投·御河新城项目的河北计经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部工作人员表示,关于违约金的修改是集团内部做出的调整,从去年下半年就已经开始实施了。这个调整公司是不会改动的,业主可以自愿选择,要么签字,要么不买。 律师:属于监管空白,业主维权成本高 针对这一现象,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表示,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出台关于逾期交房违约金的具体赔偿标准,对于合同的内容,监管上也处于空白,所以导致业主维权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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