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十个专项行动整治城镇环境
衡水十个专项行动整治城镇环境 将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各部门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连日来,衡水市广大市民走上街头清洁交通护栏、路灯杆、标志牌,市容市貌焕然一新。据悉,该市将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开展十个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城镇面貌和环境质量,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整洁、有序、靓丽、和谐的城镇环境。 据了解,这十个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是:主城区、各县(市)城区、建制镇和乡驻地、城镇出入口、城镇周边、衡水湖周边、水系河道、交通道路及铁路两侧。包括环境质量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园林绿化整治、交通秩序整治、市政设施整治、建筑工地整治、市场整治、沿街建筑整治、交通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乡镇驻地环境综合整治。 为着力提高环境质量,该市将拆除市区所有分散式燃煤取暖锅炉,推广清洁能源;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治理、关停或限期搬迁;对主城区、衡水湖、城镇和工业园区周边水系进行综合治理;严格管控可能发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现场、街头健身娱乐站点及各类促销活动,严禁噪声作业、夜间施工和生活噪声扰民。 各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实行“门前四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硬化)责任制。所有主次干道道路做到保洁全天候、管理无缝隙、作业全覆盖,达到“六净”(快车道净、慢车道净、收水口净、人行便道净、绿化带净、河道河岸净)、“四无”(无垃圾杂物、无碎纸果核、无砖瓦石块、无人畜粪便)、“三清”(树木底部清、电线杆底部清、墙壁底部清)标准。 同时,该市将以市区街道、城市出入口、公路沿线、乡镇驻地为重点,广泛开展植树造林;对市区、各县(市)城区主次干道、桥梁、附属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清理道路管辖范围以外两侧500米以内的各类垃圾,拆除沿路的违法违章建筑,视野范围内无裸露垃圾、无残墙断壁、无乱堆柴草、无乱搭乱建、无乱涂乱画;按照统一的尺寸、比例、位置、形状等设置沿街门店牌匾;彻底清除地面、墙面、设施上的非法小广告;清理马路市场、马路集市、马路仓库和马路工厂,规划新建一批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夜市等设施;加大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违法的处罚力度,对无牌无证、超速超载运输车辆严管重罚;拆除主次干道两侧及小街小巷的违法建筑、超期临建和有碍观瞻的破旧建筑物,打造一批迎宾街道、精品公园、广场、城市管理样板街道。 为彻底改善乡镇驻地的环境卫生状况,该市将在每个乡镇建设生活垃圾转运场所或中转站,配备垃圾运输车辆,接纳、运输生活垃圾,并送往指定的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全面清理各乡镇驻地的积存垃圾,彻底消灭卫生死角。并建立乡镇专职环境卫生保洁队伍,街道清扫每天不少于2次,垃圾及时清运,主要街道可视范围内无土堆、粪堆、垃圾堆。同时,在乡镇主次干道两侧及休闲场所安装路灯,解决夜间照明问题;修缮和粉刷街道两侧围墙和建筑,拆除违章建筑,公厕、垃圾箱等环卫设施配套齐全;整治乡镇范围内的沟渠,做到坡岸整洁,无乱搭乱建,无乱倒垃圾,水面无漂浮垃圾;按照统一标准设置门店牌匾;乡镇集贸市场做到摊位整齐,干净整洁,无占道经营、乱摆摊点,坚决取缔占用交通干线的马路集市;对乡镇公共场所、庭院、街道进行绿化和美化,见空施绿,宜草种草,宜花种花,宜树种树。 此外,该市还成立了专门的指挥部,将城镇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各部门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指挥部将对先进的县市区、乡镇进行表彰奖励,落后的县市区、乡镇在年度考核时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对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实行问责。(记者陈凤来 通讯员张洪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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